筆者最近繼續閱讀從前未讀完的一本書:約翰.麥奎利所著的《基督教神學原理》。在讀到〈基督的工作〉有關救贖的部份中,筆者發現作者對以上問題提出了一個極有力的解答方式。作者認為傳統那種「代贖」的救贖觀(即耶穌基督代替人類去受天父的刑罰的救贖觀),容易令人聯想天父是一個暴君。這種絕對嚴厲的天父形象,與聖經所啟示的那個慈愛的三一上帝觀,有極為矛盾的地方。而且向這個方向發展下去,這種觀念很容易令人誤會聖經中啟示了兩個神,一個是慈愛的(救贖我們的),另一個是嚴厲的(刑罰我們的)。
作者在書中提出了一種「戰勝罪惡」的救贖觀去解答以上的問題。的確,在我們理解耶穌基督為人類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而打敗罪惡這事件上,往往我們的理解只停留在一種宣告式的信念上面,即我們宣告並相信基督這種得勝,但其實祂是怎樣在十架上得勝呢?對這個問題,我們並沒有很正確的理解。
作者在書中認為基督的十架事件,不可以作為一件單一的事件去理解,而必需與基督的整個順服和奉獻的人生,作整體的理解。耶穌基督在其事奉的開端時,在面對試探中的得勝,應該要與其在十架上的得勝以一個整全的角度去了解。耶穌基督在事奉開端中所面對魔鬼的最大試探,就是拜魔鬼以得世上萬國的榮華。這個試探其實就是引誘耶穌犯拜偶像的罪,「拜偶像」以作者的神學用語講,就是把任何實存物(世俗的任何實存物)當成是終極的關注對象。用作者的神學用語描述,就是這種罪惡造成了人(此在)與創造他(使在)的終極存在(上帝)的關係破裂。但耶穌基督在試探中卻拒絕了這種罪,並以順服(當拜主你的神,單要事奉祂)來戰勝了它。
那麼,這種勝利又與基督在十架上的事件有何關係呢?實在是大有關係。因為「拜偶像」的最高表現,不是在他人或其他身外的實存物之上,而是在自身。即「拜偶像者」以其自身成為偶像,成為了終極關注的代替品。簡單地說,就是他自己成為了上帝(魔鬼因渴望成為上帝而變成了惡魔;亞當夏娃也因為渴望如上帝般而墮落)。耶穌基督的順服與奉獻,在十架上獻上生命成為了最高的表現,亦同時因死亡而將自己完全交給上帝,而切底征服了惡魔那種藉「拜偶像」而施加於世人的奴役、歪曲和異化。即基督藉犧牲自己這種完全的奉獻,切底地將自我這個可能成為最高的偶像也打敗了。而耶穌基督就是這樣完全戰勝罪和惡魔,與上帝在創造(使在)時那種獻出自身相配合,為人類開出了一種新的「此在」方式(與上帝關係恢復的可能)。
筆者覺得作者以上這種救贖觀的解說方式十分精彩。對筆者這種事奉者來說,這種順服和奉獻,其重點都在於生命的轉向問題。事奉者(特別是牧者)有時候最大的試探就在於權力,即自己有權控制甚麼。這種對權力的欲望正正與耶穌基督那種獻上的生命成了強烈的矛盾。當我們冀圖要以權力去控制一些東西的時候,其實正正就是一種要求其他東西臣服於自己的一種冀圖,這種冀圖如被那冀圖者繼續發展,很可能就會發展成一個「拜偶像」的罪惡。權力使用者要求別人或別的東西對其的「臣服」,其實就是要求那些在其權力之下的人或東西對其的「敬拜」,而他自己亦在當下將其自身變成了「偶像」。
故筆者認為作為一個事奉者(特別是牧者),其生命的操練是最為重要,特別在對上帝的順服,和自我獻上的操練上。筆者認為蒙召獻身本來就是這樣的一回事,不是「蒙召進行基督教工作」,而是「蒙召委身在所召的事上獻上自己」。筆者認為耶穌基督這種順服與奉獻,正好成為了我們的最佳榜樣,亦盼望我們能有那種因順服和奉獻所帶來的得勝。
作為事奉者的我們,會否在面對權力這個極大的試探時,立刻轉向上帝,只順服祂而不順服於權力的欲望之中呢?筆者感到這正是每位事奉者當常常操練生命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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