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8月7日,今天小弟看見一件奇怪的事。
某教育機構負責人居然在一眾職員辦公時間,相約自己友人在機構大樓飯堂內,「開大冷氣」打乒乓球。小弟真想好奇地問:
「這不是機構的辦公時間嗎?一眾職員都在辦公,為何獨有負責人自己與友人在打球玩樂?而且地點還要在機構的飯堂?奇怪!」
「難道這教育機構的其他職員不感到奇怪嗎?這會否減低了其他職員的工作熱誠?『人地在玩,我在辦公』。」
「難道這位負責人的行為不就是公器私用嗎?」
「那這教育機構的其他職員,又可否在辦公時間約自己朋友來機構內打球呢?」
「如不可,那是否就說明機構在管理上有雙重標準?」
小弟感覺這位某教育機構的負責人行為實在古怪,而且有失作為領袖之風。
「我見日光之下有一件禍患,似乎出於掌權的錯誤:就是愚昧人立在高位,富足人坐在低位。」(傳十5-6)
1 comment:
關鍵之處,有人可以用a機構的工作時間在b機構遊戲,亦可以用b機構的工作時間做a機構事情。實在係「好女」一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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