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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June 27, 2008

最近的事奉反思

這段日子,筆者常反複思想事奉的路應該怎樣走。事實上,服侍的路本來就是一條難行的路,是一條背十架的路。活在困難之中,常使人感到身心疲累,活在困難的事奉環境之中感受就更深。事奉原本是一件快樂的事,但這件樂事,有時也會因事奉環境上的各種人為或時勢所造成的困境,而變得複雜且難以面對。

筆者在這段日子裡,在情感上正經歷著事奉上的低沈思緒。腦海中反複地思考著事奉的意義,自覺自身正處於惡劣事奉環境中的適應階段。的確,那種低沈、那種迷失方向的感覺,以隨著惡劣事奉環境的出現而不斷地影響著筆者的情緒。苦苦地向神禱告,苦苦地思考出路。

今日,腦海中突然問了自己一個問題:「我在事奉誰?」答案:「耶穌」。「那麼祂是怎樣教導的呢?」我自問。「不要為明天憂慮,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。」我自答。「不要只在眼前事奉,像是討人喜歡的,要像基督的僕人,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,甘心事奉,好像服侍主,不像服侍人。」我突然記起保羅的教導。

想到這裡,我重新反思自身作為過客的身份;我們活在世上有那樣東西不是神的呢?我們不是被召在世上委身於基督的召命之中嗎?永恆的歸宿不是在天上嗎?

如果一切都是神的,那麼包括筆者的事奉也是神的,不論環境那麼惡劣,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。那筆者選擇「當無事」忠心事奉就是了,反正所有東西是神的,祂自會負責。

筆者發現在事奉的路上,有一個吊詭的地方,就是「事奉時要當那些事情是自己的,那會使你的事奉效果大增;但如只看見那些事情是自己的,那將會使事奉上對事情看法的盲點擴大,使自己難以突破事奉上的困難。」所以結論就是「管家」這個職份是最適當對事奉者的自我定位,不是主人,不是奴僕,是管家。

Friday, June 20, 2008

講章:父子

注:以下講章是筆者將楊天恩牧師的父親節主日講章修改而寫成的。

經文:路十五11-32

現代聖經的編者常常誤解了這個故事,將它看成是浪子的比喻。其實這個故事應該是一個父子的比喻。

誤解是一件經常出現的事情,正如有一位詮釋學大師所言:「每一次的理解,都是一次誤解」。

人活在誤解中,可能因很多的原因:
1. 爭吵時,你有你講,我有我講
2. 大家水平不同,可能會有誤解
3. 文化不同,也可能會有誤解

人活在誤解中仍然能繼續生存,但可能卻因此失去了很多機會。特別是活在對神的誤解裡。

路三38:「亞當是神的兒子」

人有很多時都誤解了上帝這一位大偉的天父,特別在基督未降生之前,人覺得神就是神,怎會是父親呢?

中國人認為只有皇帝才是天子,天子才是神的兒子,我們只是神兒子的臣民。

以色列人當他們讀聖經讀到神的名的時候,他們就不讀「耶和華」,他們只讀「主」。因為他們覺得神好嚴厲,太偉大,但他們卻忘記了神是慈愛的父。

在耶穌未降生之前,無人稱神為父。但耶穌在教導我們禱告的時候,卻教導我們稱神為我們在天上的父。

路三38講亞當是神的兒子,「亞當」這個字其實就是人的意思。英文的human being、中文的人、希伯來文就是「亞當」。人就是神的兒子。

如果我們誤解了我們與神應有的關係,我們就會錯誤地理解祂的好意。

正如那個父子的比喻中,小兒子誤解了。他以為自己的感受和享受是最重要的,因此他沒有重視與父親的關係。同時,他也沒有重視與家庭(包括大哥)的關係。聖經描述他拿了父親的家業後,他就在外面任意放蕩,浪費資財。弟兄姊妹!你的生命是神賜給你的,你會否像這個小兒子般任意放蕩,浪費了它?你所有的一切(才幹、恩賜、親情、時間)是神賜給你的?你會否任意放蕩,浪費了?

小兒子沒有重視與父的這個關係,所以在他落難時,他也沒有第一時間想到父。他只是找朋友去幫他,結果朋友打發他去放豬。弟兄姊妹,如果我們沒有重視與天父的關係,可能在我們落難時,我們也沒有第一個就想起祂。結果我們所面對的後果更嚴重。

小兒子沒有當父是父,他將另一個形象給了父親。他覺得自己只是一個雇員,父親現在是一個雇主。他誤解了父的慈心。例:我們常說神不幫我了…

留意:在故事中還有另外一個人 - 大兒子。他亦誤解了他的父親,他認為父親是因為工作的果效去決定兒子的價值。他誤解了自己因為順服而可以在父親中得著特權,但卻忽略了父的慈心。所以當父親為小兒子回來時慶祝,他就不喜悅。

他忽視了在父親的眼中,其實兩個兒子都寶貴。

耶穌講的這個故事沒有結局,結局是怎樣呢?由你自己決定。

人今日對天父的誤解,可能是因為有很多作為父親的人活在罪中,所以也破壞了天父的形象。弟兄姊妹。可能唯有我們認識真正的「父親」,我們才能重建這父親的形象。

約一12:「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要給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。」

籌備愛鄰舍運動

剛剛收到社署通知批准我們簽發認可義工服務記錄冊的申請。今日開始進行「愛鄰舍運動」這教會新事工的籌備工作。我們盼望能透過這個事工招募各界人士,透過參與義工服務,服務社區,實踐愛人如己的聖經真理。

其實亦希望弟兄姊妹在招募朋友參與義工服務的同時,以建立關係的方式傳揚福音。而被服務的群體也可以感受到基督的愛。禱告...因為真是未知這新事工能否成功,亦盼弟兄姊妹也與我們一樣看見這個服侍他人的異象,與我們一起同心彰顯神的愛。

Wednesday, June 18, 2008

神學反思-基督在十字架上是怎樣完全戰勝罪和惡魔呢?對我們有何啟發?

筆者最近繼續閱讀從前未讀完的一本書:約翰.麥奎利所著的《基督教神學原理》。在讀到〈基督的工作〉有關救贖的部份中,筆者發現作者對以上問題提出了一個極有力的解答方式。作者認為傳統那種「代贖」的救贖觀(即耶穌基督代替人類去受天父的刑罰的救贖觀),容易令人聯想天父是一個暴君。這種絕對嚴厲的天父形象,與聖經所啟示的那個慈愛的三一上帝觀,有極為矛盾的地方。而且向這個方向發展下去,這種觀念很容易令人誤會聖經中啟示了兩個神,一個是慈愛的(救贖我們的),另一個是嚴厲的(刑罰我們的)。

作者在書中提出了一種「戰勝罪惡」的救贖觀去解答以上的問題。的確,在我們理解耶穌基督為人類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而打敗罪惡這事件上,往往我們的理解只停留在一種宣告式的信念上面,即我們宣告並相信基督這種得勝,但其實祂是怎樣在十架上得勝呢?對這個問題,我們並沒有很正確的理解。

作者在書中認為基督的十架事件,不可以作為一件單一的事件去理解,而必需與基督的整個順服和奉獻的人生,作整體的理解。耶穌基督在其事奉的開端時,在面對試探中的得勝,應該要與其在十架上的得勝以一個整全的角度去了解。耶穌基督在事奉開端中所面對魔鬼的最大試探,就是拜魔鬼以得世上萬國的榮華。這個試探其實就是引誘耶穌犯拜偶像的罪,「拜偶像」以作者的神學用語講,就是把任何實存物(世俗的任何實存物)當成是終極的關注對象。用作者的神學用語描述,就是這種罪惡造成了人(此在)與創造他(使在)的終極存在(上帝)的關係破裂。但耶穌基督在試探中卻拒絕了這種罪,並以順服(當拜主你的神,單要事奉祂)來戰勝了它。

那麼,這種勝利又與基督在十架上的事件有何關係呢?實在是大有關係。因為「拜偶像」的最高表現,不是在他人或其他身外的實存物之上,而是在自身。即「拜偶像者」以其自身成為偶像,成為了終極關注的代替品。簡單地說,就是他自己成為了上帝(魔鬼因渴望成為上帝而變成了惡魔;亞當夏娃也因為渴望如上帝般而墮落)。耶穌基督的順服與奉獻,在十架上獻上生命成為了最高的表現,亦同時因死亡而將自己完全交給上帝,而切底征服了惡魔那種藉「拜偶像」而施加於世人的奴役、歪曲和異化。即基督藉犧牲自己這種完全的奉獻,切底地將自我這個可能成為最高的偶像也打敗了。而耶穌基督就是這樣完全戰勝罪和惡魔,與上帝在創造(使在)時那種獻出自身相配合,為人類開出了一種新的「此在」方式(與上帝關係恢復的可能)。

筆者覺得作者以上這種救贖觀的解說方式十分精彩。對筆者這種事奉者來說,這種順服和奉獻,其重點都在於生命的轉向問題。事奉者(特別是牧者)有時候最大的試探就在於權力,即自己有權控制甚麼。這種對權力的欲望正正與耶穌基督那種獻上的生命成了強烈的矛盾。當我們冀圖要以權力去控制一些東西的時候,其實正正就是一種要求其他東西臣服於自己的一種冀圖,這種冀圖如被那冀圖者繼續發展,很可能就會發展成一個「拜偶像」的罪惡。權力使用者要求別人或別的東西對其的「臣服」,其實就是要求那些在其權力之下的人或東西對其的「敬拜」,而他自己亦在當下將其自身變成了「偶像」。

故筆者認為作為一個事奉者(特別是牧者),其生命的操練是最為重要,特別在對上帝的順服,和自我獻上的操練上。筆者認為蒙召獻身本來就是這樣的一回事,不是「蒙召進行基督教工作」,而是「蒙召委身在所召的事上獻上自己」。筆者認為耶穌基督這種順服與奉獻,正好成為了我們的最佳榜樣,亦盼望我們能有那種因順服和奉獻所帶來的得勝。

作為事奉者的我們,會否在面對權力這個極大的試探時,立刻轉向上帝,只順服祂而不順服於權力的欲望之中呢?筆者感到這正是每位事奉者當常常操練生命的地方。

考慮進修MA

剛完成了神學院的學士課程,這段時間小弟都開始思想自己的發展路向。雖然明確地知道神呼召自己是在教會建立的事工上事奉,但小弟卻感到自己在思考的能力上,需要更進深的訓練。故亦考慮進修一個MA(應用哲學的相關碩士課程)。可能是因為小弟在修讀神學院的課程時,唯一一課修得不太好的就是基督教倫理(我這科 C 了呀!),故小弟常常盼望能在這方面有所補償(作為教牧人員,倫理怎可拿 C 呢?)

應用哲學主要都是研究倫理的問題,故小弟正考慮明年報讀。禱告...看神開不開路啦!

Thursday, June 12, 2008

神學反思-怎樣理解基督徒仍然會做不公義的事呢?

在基督教的論述之中,特別在創世的記載裡,描述人類的始祖因犯罪的原故,以致令整個人類都墮入了罪惡之中。墮入罪惡被看成是人類與上帝關係破裂的狀況。故此在基督教的信仰中,從救恩的歷史角度看,上帝由舊約一直至新約都在進行著一個拯救的行動,這個行動或計劃由聖經中所記載不同時代的拯救故事中被顯示出來。例子如在創世記中挪亞一家在大洪水中被拯救的故事、以色列人被拯救離開埃及為奴之地的事蹟、被擄後以色列人重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和城牆的事件、舊約後期先知傳統中對彌賽亞(救主)的盼望、和新約中耶穌基督的出現。這些事件的記載,都在基督教信仰中講出了上帝為解決人類墮入罪惡這問題中,不斷地一步步實行著一個拯救的計劃。當然,在基督教的信仰中,這個拯救的計劃是在耶穌基督的降生、受難、和復活的整個基督事件中,被推向高峰。耶穌基督亦被整個基督信仰看為是上帝對人類拯救的最完滿啟示。

故此,基督教對解決人類墮入罪惡這問題所提出的答案,就是人要接受耶穌基督作為救主,藉著耶穌而得拯救。我們可以怎樣去理解這個「得拯救」呢?在歷史上,在基督信仰中的不同傳統裡,對這個「得拯救」的意義,均提出了不同的理解,在此筆者亦無意一一細說。如果我們嘗試從「復和」這個角度去理解「得拯救」的意義,「得拯救」其意義就在於,人類藉著耶穌基督從與上帝關係破裂的狀況中,重新進入與上帝復和關係的狀況,從而消除了「墮入罪惡」這個「破裂」的狀況。

但是,這種「復和」的解釋是否就能夠解決人類活在罪惡的問題呢?這種「復和」,到底其所表達的只是一種名義上的關係復和,還是亦包括了一種人類生命轉化的含義呢?筆者之所以提出這個疑問,是因為在實際的情況下,筆者的確看見一些聲稱自己是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的人,他們有部份人仍然會做出一些不義或不公義的事情。當然,人們可以說這個所謂的不公義事情,只是一個價值的問題,在持不同價值觀的人中,對不公義事情都可能有不同的定義。當然,筆者亦同意這一點,這是價值觀的問題,特別在現今這個後現代講求多元的社會中,要定出一個何謂公義的標準,的確不容易。故筆者所講的不公義事件,是就著對他人重成傷害而講的。筆者認為這種觀點亦乎合一般社會上的對公義的倫理觀點,雖然它不是一個完美的答案。

為甚麼一些聲稱接受基督為救主的人,仍然會進行不公義的事呢?如果我們只看「復和」是一個名義上的關係復和,而不牽涉任何生命的轉化,這種解釋的方法,當然能夠解釋為何那些聲稱自己接受基督的人,仍然會或可以進行不公義的事情。但這樣的做法,會否是將基督所作的拯救工作狹窄化地解釋為一種「轉變戶籍」的問題?即接受基督為救主,只是將戶籍轉入基督這個名號之下,而當中不會牽涉任何生命轉化的問題。當然,這種解釋仍然有其一定的意義,例如人的得救只在乎恩不在乎人的行為,其所強調的是神恩典的偉大不會因人的罪惡而被減少。但筆者仍覺得這樣的解釋有一個不足的地方,就是它只解決了罪惡名義上的問題,但卻沒有解決到人活在一個罪惡的實況的問題。最後,它可能會使基督的拯救工作約化為只是一個「文字上」的問題。但那些聲稱自己是接受基督作救主,在名義上應該是得拯救的人,他們所作的不公義事情,仍然使其自身與那些被其行動所傷害的人,活在罪惡的實況之中。故這就是筆者感到困難的地方;名義上是基督徒的人,仍然可以活在罪惡之中。

那麼,我們該怎樣理解基督的拯救工作?「復和」所包含的意義,是否應包含基督徒生命的轉化上?而這個「復和」又是怎樣發生的呢?

在基督信仰中,救贖論的亞米念派傳統的答案,似乎讓我們在以上問題的解答上,提供了一條出路。按照亞米念派的傳統,救贖雖然是神主動的工作,但其果效之所以發生在個別的人身上,是受個別人士對此救贖工作的回應所影響。當中的拯救仍然是神的恩典,不在乎人的行為,即就是那人的行為是怎樣,那恩典已經賜下,但那恩典的工作果效,就在乎於那接受恩典者在那一刻的回應。恩典仍然是出於神,但因著不同人士在接受恩典時的不同態度,卻影響著其所帶出的果效。在這種救贖的理解下,救恩是可能因人在得救後的叛逆下而失去的,即那人再次進入與神關係破裂的狀況。

這種對救恩的理解,也乎合了耶穌在(太七21-23)的論述:「凡稱呼我主啊,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;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﹖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: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」以上的經文所表達的,正是那些聲稱自己是基督徒,並且奉耶穌的名事奉的人,如果他們不遵行天父的旨意(即在上帝救贖的工作上正確地回應上帝),那些人仍然是會失去他的救恩。那些事情是天父的旨意呢?如果按照馬太福音在相關經文的上文下理中看,作者馬太所理解的天父的旨意,正是由(太五1至七14)所論到的山上寶訓內容。而那些聲稱自己是基督徒,而且是事奉著的人,在(太七15-20)形容如果他們沒有遵行天父的旨意,他們就會被看為是假先知,而基督的教會卻要憑他們的「果子」認出他們來。按照馬太的理解,這些人將失去了他們的救恩。

故此,如果有關人墮入罪惡的問題上,基督信仰所給予的答案,是以上的這種理解。那麼筆者作為一個基督教教會的同工,卻要勸勉各位同道,我們真是要小心自己會因以上的問題,而失去了自己本有的救恩。正如(林後九27)所言:「我是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,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,自己反被棄絕了。」

最強武功:以柔制剛。

一隻食指快速地在我面前向我連株爆發,有如一個瘋漢在開機關槍一樣。口水花向著四方八面飛濺,一句句具威嚇性的說話向我衝過來,使我感到一浪浪的殺氣。

不錯!這正是我的「老細」,人稱「腦細」。

「腦細」今日在會議室大耍其善長的一陽指神功,神功變化多端,指法奇特,時用食指時用中指,一時又雙指並發。加上獅哮狗吠功的配合,室內一眾同事雖然已在久經訓練的情況之下,練得一身金剛不動之身,但仍然有部份同事不敵於「腦細」的技藝,被其神功殺氣所傷,有人感到頭痛不適,有人重傷吐血,亦有部份人被獅哮嚇得差點魂不附體。室內只有少數內力深厚的人,能真正使出金剛不動之身的防禦能力。

會後一眾傷兵離開現場,各回各自位置運功療傷。今日,我亦被殺氣傷及心神,在一整天的工作時間中,我已無法集中精神去完成本來要完成的工作。回家後,我思前想後,盼能想得破解神功之法。但由於心神傷勢未癒,故亦無法想得結果。

一日,我決定要向高人取經,尋覓破解一陽亂指和獅哮狗吠之法。在尋覓的過程之中,我發現原來江湖上一眾善於無理取鬧之輩,均習得一身殺傷力強的獅哮大法,有部份亦喜歡配合指法使用。故在江湖之中,由於使用此功亂傷他人之輩人數眾多,所以亦有不少人士畏懼此功可怕,以不自覺地活在壓力之中。

雖然,我發現有不少人士皆不敵神功的威力,但我自問不是一個偉大的人,尋找破解之法之心,實只出自自救。但這個思想已推動我不斷地努力留意江湖中各大高手的技藝。

「細心觀察,不恥下問」,這的確是我們學習任何東西的最好方法。一日,我發現有一位來自另一公司的高手,來到我們的公司與「腦細」商討甚麼甚麼東西,我記得他是我們公司其中一個合作單位的代表。我對自己說:「這是我向高手學習的機會了。」

戰鬥開始,戰場是我公司的會客小廳。玻璃小桌上所的放的,是戰鬥所用的武器;「文件」。

戰事一開始,「腦細」立刻搶先使出其無理取鬧的本領,以獅哮狗吠功向高手口吐殺氣,再以一陽亂指指向對方正面。但高手卻動也不動,只平和地將「文件」打開,然後雙眼望向「腦細」,以胸有成竹的眼光回敬所衝著來的氣勢。

我心想:「難道高手將要使出甚麼利害武器,將『腦細』殺過片體鱗傷?」

高手打開文件,向「腦細」回敬一招皮笑肉不笑之功,並再以行政防禦術將「腦細」所施的殺氣一一擋開。

「高明!以柔制剛。」我心中讚歎。

高手看著文件的記錄,一面笑一面一件一件地將「腦細」理虧的地方慢慢宣讀出來,這招令「腦細」無法招架。表面和曖、皮笑肉不笑、再加上「鬥同你行政」三招並發,實在是對抗無理取鬧獅哮狗吠功的最精妙之法。

高手不單化解了「腦細」的殺氣,亦以這種以柔制剛的技藝,使「腦細」完全被自己所發的殺氣回衝所傷,「條氣極為不順」。

看見這樣高超的技藝,我不禁從心裡大叫一聲:「痛快!」

看來,我以從這高手身上,看見所想尋覓的破解之法。往後的日子,將是努力練習的時間。我相信在假以時日,我亦將習得一身以柔制剛,借力打力之功。

(注意:以上故事純屬虛構,寫作目的純粹只為各打工仔舒發情感。)